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土地流转一词便正式进入到我们的视野当中。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性工作,把分散的农村土地通过流转实现了高度集中,由此才能带来农业生产经营的方式改变,规模农业才能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一定程度上说,没有土地流转,就没有现代农业。
一、政府关注
2004年,中央时隔18年以来,首次将三农问题纳入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个时隔18年的“一号文件”,给农村带来了巨大变化,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重要转机,农民收入迅速提高,农业投资大幅增加,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弃田多年的打工者也从外地回到农村,垦荒者向荒废农地进军,城里人下乡种田,掀起了一股“种田热”。
2005年到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更是对三农问题做出了全面的部署。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培育农业大户,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加快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资源。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除此之外,两会也极力关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在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至此,农村土地流转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两会上被提出了。
据国土资源部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农用地64574.11万公顷,其中耕地13505.73万公顷(20.26亿亩),估算起来全国可流转的土地价值约100万亿元,其中耕地约40万亿,林地20万亿,宅基地40万亿,可见土地流转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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