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瓜分国有资产弥补社保基金等于饮鸩止渴
愈演愈烈的欧洲债务危机启示我们,国家全包“从摇篮到坟墓”的办法搞社会福利,表面上一时对群众有好处(为争取选票),长期下去是自掘坟墓,因为财政税收是来自百姓。羊毛出自羊身上,最终还是百姓负担,而中间最棘手的则是现任政府。由于负担过重,不得不一届推一届,到头来走投无路,反倒激起社会动荡。即使让国有企业增加税收,总量资产存量越来越少,最后把国有资产都用尽,也难以应对迅速加重的老年社会负担。这是一条死胡同,我们是断然不能重走的。
对于我国来说,这样做会使问题更加突出。中国人口多,又迅速未富先老,社会开支愈来愈大,如果国有经济进一步私有化,国有资产的支付能力就会进一步降低。这就会形成社会福利支出年年增加,而支撑它的国有资产年年减少,两种趋势齐头并进,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有一天会出现社保来源无法保证的灾难。
正确的办法应当是:一方面循序渐进积累;另一方面多渠道汇集,不要幻想一下子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而应优先化解分配最不公平的问题,然后逐步深入配套。
从我国实际出发,巨大的社会福利基金,国企可以多承担点,但要顾及它的承受能力和扩大再生产需要,决不能竭泽而渔。可考虑的路子是“七渠汇江”,即用七种渠道分多年汇集社保基金:(1)国家财政拿20%—25%(如增加遗产税、移民税、资源税等);(2)各类企业拿20%左右,也可采取缴纳社会保障税的办法;(3)劳动者个人拿20%左右(逐年积累);(4)社会基金投资增加20%左右;(5)慈善企业拿2%—5%左右;(6)其他社会捐赠、国际捐赠等占5%左右;(7)老人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多年分期推入(最终收归银行)交2%-5%左右。在社保之外,还有商业人寿保险作为补充。这样就可以积少成多,不会形成国家一时的重大负担。邓小平说过: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都搞集体性质的福利会带来社会问题,比如养老问题,可以让家庭消化。欧洲搞福利社会,由国家、社会承担,现在走不通了。老人多了,人口老化,国家承担不起,社会承担不起,问题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还要维持家庭。全国有多少老人,都是靠一家一户养活的。中国文化从孔夫子起,就提倡赡养老人。因此,家庭也要对养老有所担当,不能完全推给社会。从根本的措施上考虑,应当严格厉行节约,从节约中大幅挖掘潜力。如果每年节省出1-2万亿元,拿出其中1/4,即5000亿元左右用于社会养老,每个老人人均5000元,便能解决大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有长远打算,制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
面对我国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还应当改革退休制度。区别情况,提高退休年龄。当然,这要与扩大就业很好地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凸显出的群众最为关心的就是收入分配问题,报告指出,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报告提到“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是十八大报告的突出亮点,两个“同步”体现出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所具备的特征。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将体现公平,体现“多劳多得”,把效率和收益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报告中将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做了明确规定:“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农民,困难群众,企业退休职工,工薪阶层最低收入者,一向最为关注的企业退休职工将得到合理提资;“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过高收入将得到控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使分配公平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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