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重大问题。有一种主张认为,可以通过瓜分、肢解国有企业来实现“分配公平”。这种主张实质上是扭曲分配制度的正确方向,不仅解决不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两极分化,甚至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国富民穷”是一个伪命题
那些主张瓜分、肢解国有经济的人提出以“国富民穷”作为分配改革的前提,实际上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伪命题。
首先,我国还不能说已达到“国富”的水平。现在虽然中国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但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数据,2011年中国人均GDP排名世界第89位,人均GDP只有5414美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对11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进行了分析评估,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领土与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军事、科技五个直接构成要素,以及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安全与国内政治、国际贡献四个影响要素,中国仅排名第七位。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综合国力课题组”发表的《综合国力评估系统(第一期工程)研究报告》分析,目前在美、日、中、俄、德、法、英7国中,中国的综合国力值居7国之尾,约占美国的1/4,法、英、德的1/2,俄罗斯的2/3。这些分析虽然是一家之言,但总体上与目前世界的现状是吻合的。
其次,“民穷”这一笼统提法掩盖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中国富豪人数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中国还有大量的人口处于贫困状态。中国科学院最新完成的《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中国发展中的人口压力依然巨大,按2010年标准贫困人口仍有2688万,而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整体生活水平确实还比较低,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分配公平。
再次,不能把“国富”等同于“国有企业”“富”。国有经济不能等同于全部国有资产,包括显性资产和潜在资产。显性资产分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存量资产中又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只占存量资产的1/3左右,而非经营性资产中包括财政资产、国防资产、公共设施的资产、行政和事业服务性资产及其他固定与非固定资产(如福利基金等)。增量资产除国有企业外还有财产收入、各类捐赠和国际援助等。潜在资产包括国土资源、科技研发的新资源、尚未开发的资源,如土地、矿山、河流、海洋、空气等。任何国家如不拥有这些国家资源,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在社会主义中国,国有企业为载体的国有经营性资产是公有制为主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这部分资产的份额现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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