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新政动了谁的奶酪?
各种责骂声不断,但此次新股发行改革真的一无是处?
从新一轮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稿和《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两份稿件来看,抑制新股发行“三高”、减少圈钱效应是证监会的主要宗旨。因此在这个背景下,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已被触动。
为了达到抑制“三高”的目的,证监会规定,对于发行市盈率较高者提前三周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启动老股存量发行。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此举意味着实际募资金额的减少,老股转让的募资额实际上进了股东的腰包;对于投行来说,此前依靠新股“三高”获得的高额利润被“切掉”。.
网下询价报价剔除也给予投行另一忧思。根据新股发行规则,投行在确定网下有效申购名单和确定最终发行价时,需至少剔除10%报高价者。有些投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自觉剔除了远大于10%这一底线比例的投资者。然而,带来的结果却是,获配的机构投资者未见感激,却得罪了被剔除的机构投资者。
为解决新股破发问题,证监会引入强制延长控股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则,一旦公司上市6个月内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到至少6个月,这意味着控股股东将由原来两年的持股锁定期延长到两年半。
为主承销商引进的“自主配售”则给了打新机构一个门槛,以往可以自由配售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作为机构,得想方设法成为券商的询价伙伴,这无形中增加了其配售成本。
而从来都不例外的是,中小投资者仍然是最“悲惨”的一环,市值配售使得普通投资者难以从新股市场分羹一杯,能够参与的二级市场已经被IPO的大潮打得七零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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