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个月,福建省对外贸易持续回暖,截至今年7月份,我省已实现进出口贸易5987.7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8%。其中,出口4037.4亿元,增长4.4%;进口1950.3亿元,下降3.1%。外贸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稳居全国各省前列。
在福建进出口贸易取得令人瞩目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多方凝心聚力,精准发力。其中,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多措并举地支持福建对外经贸发展功不可没。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这一举措极大便利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及外贸业务需要制定融资计划并自主选择结汇时点,提高跨境融资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省(不含厦门)共有14家企业根据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入外债17笔,金额1.63亿美元,节约成本1-2个百分点。其中,有4家企业来自自贸试验区。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停止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在福州关区内停止使用“电子口岸企业IC卡网上联审辅助系统”,企业可在收到福州海关数据分中心制发的IC卡后一个月内自行前往所属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提升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还大力促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通过企业服务贸易项下购付汇无需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简化单证审核等改革,促进贸易便利。改革后,单笔5万美元以下的资金收付时间由20分钟缩短为平均5分钟;税务备案时间由20多个工作日缩短为平均不超过一个小时,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同时,为促进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围绕海交所作为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地和“一带一路”重点支持项目的定位,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海交所配套政策,充分考虑海交所的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在跨境交易、资金结算、结售汇、仓单融资等方面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