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日前,《眼镜行业部分劳动定额指导标准(试行)》在全国范围的眼镜产业集群全面推广,这是继服装行业后,全国第二个由产业工会、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联合制定的行业劳动定额指导标准。劳动定额过高一度成为职工不得不加班的理由,而职工“自愿加班”的原因还并不仅此。一项来自全总的调查显示,在调查涉及的10个省市5000多名职工中,22.6%的职工每月休息不足4天,31.7%的职工加班费达不到法定标准,44.4%的职工必须加班才能完成工作,15.9%的职工认为每天只工作8小时工资太少。
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职工“自愿加班”在轻工制造、环卫、安保等行业和不少外资企业中成为常态,非科学、不合理的劳动定额制定、基本工资设置和企业文化环境,使职工深陷加班泥潭,成为一种看似合法的“隐性伤害”。
劳动定额过高拖住职工双脚
在服装、纺织、轻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劳动定额是职工逃不脱的“紧箍咒”。加班加点,不是为了多挣几个钱,而是为了完成那“高高在上”的计件指标。
老方在沪上一家民营塑料加工厂工作,实行的是计件制,对此他颇有怨言。“说好一天8个钟头,做80个塑料瓶子,结果说提高就提高,也不管你完不完得成。”按照进厂时的规定,生产线上的工人每天要完成80个塑料瓶的制作才算完成当天的劳动定额,这个数字对于熟练工来说并不难完成。但随着企业业务量的提升,这一劳动定额却逐渐提升,如今老方每天要完成120个瓶子的制作,这让他有点吃不消,“老板只说订单多了,要加量,8小时里来不及做,只能加班加点赶工了,要不然就是玩不成指标,会被扣工资。”
老方至少还知道企业的劳动定额是多少,而在一家制衣厂担任剪线员的小林则到现在都还不清楚到底一天要完成多少劳动量。进厂的时候,小林的劳动合同上明确写着实行的是计件制,不过每月工作量究竟是多少,合同上却没有明确约定。小林也曾问过主管,对方只是模棱两可地说:“计件就是多劳多得,你努力做就好了,不会少你一分钱工钱。”可小林进厂一年多了,几乎每天都加班1、2个小时,原因是班组长总是提醒他“当日任务还没完成”,小林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加班就加班,至少告诉我加班多少算达标吧。”
目前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支付工人的劳动所得,都是采取“计件工资制”。表面上看“做得越多,挣得越多”很公平合理,但由于一些企业主为了牟取高额利润,往往故意将定额标准定得过高,导致许多职工不加班根本完不成任务。工人们为了获得多一点儿收入,不得不“自觉自愿”地无偿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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