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高温津贴再次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而事实上,早在2008年,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就出台了高温津贴方面的文件:《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户外工作者每人每工作日可享受10元的高温津贴,按天支付。但昨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高温津贴标准不一,而且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在实际操作中经常被“清凉油”、“藿香正气水”取代。
高温下工作很辛苦,获取高温津贴原应属于他们的基本权利
工人说
没听说过高温津贴这回事儿
昨日中午,定鼎路一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李某正戴着安全帽用小车拉砖,他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脸上还流着黄豆大的汗珠。当问起高温津贴时,他笑呵呵地说:“啥是高温津贴?俺没听说过,别说10块了,有5块发到手里就不错了!”旁边,正在搬砖的张师傅告诉记者,他在工地做了三年“小工”,从来没听说过高温津贴这回事儿。“每天10块钱?有这好事儿?政策怪好,就是落实不了啊!”
徐卫星是某星级酒店的保安,平日里,他在酒店门外一个十余平方米的值班室内工作,“这么热的天这小屋还不如外面呢,我一般都站在旁边的树荫下,还能稍微凉快点。”徐卫星说。提到高温津贴,他说,没听说过,不过,天热的时候,每个月的工资条上会多出10块钱“降温费”。
很多户外工作者从没听说过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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