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改革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针对此次改革与注册制改革的关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有步骤地推进。他强调,注册制改革需要法律的修改,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也需要市场逐步适应和过渡。
新股发行节奏由市场决定
本次改革之后,监管部门和发审委将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判断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改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关于市场最为关心的发行节奏,该负责人说,今后发行节奏将更加市场化:新股发行的多少、快慢将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新股需求旺盛则多发,需求冷清则少发或者不发。
此外,在融资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方面,证监会都将秉承市场化的理念。证监会不再管制询价、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以市场化机制遏制新股“三高”
针对市场关心的新股“三高”问题,该负责人说,此次改革通过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平衡供需,抑制高定价。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