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股民张先生投资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在新的差异化红利税政策下,持股不满一个月,他多交了一倍的税款。
送股也要扣税
在此之前,张先生并不知道在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
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而此前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张先生正是因为持股时间未超过1个月,因此不得不补缴了20%的“重税”。
据其介绍,他在2月8日买入了上海新梅(600732)的股票,并在3月6日卖出,而在此期间,该股票实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
对于只取得4000多元现金分红,却要面对突如其来的近1万元税款,张先生很困惑。
事实上,在本次分红方案中,送股的8股股票,要按照该股票面额1元计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要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
“一开始我不知道送股也要抽税,后来自己研究明白了。”张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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