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只是戴了爱情的面具”
据了解,以上两种类型的“爱情保险”产品,无论是哪一种,都并不热销。
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
“它们只是一种戴着爱情面具的保险产品,无法真正保障爱情。”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指出,“爱情保险”产品应该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的,但现有的产品并不以“爱情”为保险标的。
如果对比下国外的相关“爱情保险”产品,看看它们的设计思路,相信大家会更理解以上业内人士的观点。
在英国,已婚夫妇只需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根据约定,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分得相应的家产,获得比例在保单有列明。更值得的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条约,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
在韩国,爱情保险已有20年左右的历史,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相对于国外的爱情保险产品,被戏称为“防小三保险”的产品有其自身特色,后者更倾向于对女性的保障。“虽然失去了婚姻,但保住了相应的财富,这对女性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保险专家说。
□记者手记
保险诚可贵 用心价更高
“我很爱她,但我不会为她买这样的保险。”
当被问及是否会接受“爱情保险”时,陈先生如是说。在他看来,现有的“爱情保险”,对婚姻并没有约束作用,不能保证婚姻不变。
用“爱情保险”约束婚姻,走商业化道路保障婚姻,从而分散离婚的风险,这是“爱情保险”产品设计的初衷。
然而,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企业,创新“爱情保险”产品,不能只是停留在分散风险这个层面,而应该朝降低离婚率的方向努力。
对于个人来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应只是爱情宣言,更应用实际行动践行,负起责任,不轻易埋下离婚的种子。
用心经营家庭,收获的幸福远比离婚时“爱情保险”带来的保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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