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完善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意见》还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作为“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保监会将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2014年第一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1.试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当于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从金融机构领取养老费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以房养老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国外较为普遍,但在国内还刚刚起步。如果试点成功的话,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今年年底前,民政部要制定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的通知,会选择一些省市进行试点。民政部还将和国土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严防以兴办养老机构之名,行建设房地产之实。
2.新建小区同步建养老设施
《意见》明确提出,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民间资本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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