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争议“买单人”
6月26日晚上的谈判,与以往一样,主要分歧方在于欧盟的前两大经济体——德国和法国,分歧的核心在于强制让债权人和部分储户承担损失时,各国有多少自己行动的余地。
以法国、英国和瑞典为代表的几个国家担心,如果相关规定过于严格,可能会导致银行的融资成本上升,造成当前试图摆脱金融危机的欧洲失去稳定,因为强迫储户承担损失可能会导致银行挤兑或动摇信心,所以希望各国在决定是否采取此类措施或如何实施方面具有高度的自由。
德国希望能够有严格的标准,德国财长朔伊布勒称,欧盟成员国不应该有区别,否则可能导致部分银行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其实,从2012年中期银行业联盟开始形成时,德国就一直存在一种担心,如果成立欧盟范围内解决问题的单一系统,德国可能会被其他国家的债务套牢。欧元区的区域化金融体系,包括欧洲央行、ESM以及之前暂时性的救援机制EFSF的资金都是按照欧元区各国GDP的比重进行出资的,德国作为欧元区最大的经济体,一直是最大的出资方。
在6月27日形成的协议,规定给成员国的清算机构在发生银行危机的情况下提供相当大的灵活性,成员国可以决定何时以及如何对破产银行储蓄实施强征,不过必须确保银行破产的第一批损失由银行债权人及储户承担而不是纳税人。这一协议标志着原来由纳税人为救援计划买单的欧元区危机管理方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并成为未来欧盟范围内对所有银行救援或者实施关闭的模板。
这样的谈判压力也是巨大的,美联储刚宣布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时间表,引发全球市场动荡,如果谈判再失败将导致市场负面反应风险增大,二线欧元区国家的举债成本上升,债务危机重燃。巴克莱集团在一份报告中称,如果欧盟不能遵守设立银行业联盟的日程,可能令人严重怀疑欧元区成员国按时成立银行业联盟的能力,损害其信誉,还可能对银行的融资成本造成不利影响。
下一程
达成协议后,各成员国必须与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达成一项最终协议,这可能需要花费数月。该协议若最终获得同意,将从2015年开始生效,最晚承担损失条款将在2018年生效。
接下来,7月初,欧盟委员会将拿出一个新的区域清算机制提案,该机制将拥有决定干预或者关闭问题银行、又或者对其提供救助的权利。
这个问题将成为继银行破产或者重组之后的又一个重大问题,也就是“执行人”的问题。欧盟区域内银行的命运一定程度上将由“执行人”来决定,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将是欧洲银行业联盟下一个重要突破点。布鲁塞尔智库Bruegel的金融专家NicolasVeron将此问题称为最重要的讨论:“最重要的讨论尚未开始,那就是将如何做出重组决定,现在说欧洲将共同行动还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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