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财长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经过连续几天密集的讨论,终于就清算或救助受困银行达成一项协议。投资者和富有储户将为未来银行倒闭分担成本,这一协议改变了多年来由纳税人买单的救助方式。
新方案
这项协议是在当地时间6月27日清晨发布的,此前,欧盟各国财长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的谈判,一直持续到深夜。根据该协议,银行股东、债权人和存款超过10万欧元的储户分担救援银行的义务。投资者被要求承担相当于破产银行总债务规模8%的损失,之后银行所在国的政府才能介入,避免投资者进一步的损失。
政府介入后,可以动员国家清算基金来弥补部分损失。国家清算基金由银行业注资组成,通过政府对银行征税的形式实现,金额为担保存款的1.3%。国家清算基金可以承担银行总债务比例的上线为5%。同时,欧元区成员国可以向欧洲稳定机制(ESM)申请援助,由ESM直接向问题银行注资,而不需要通过主权国家。ESM总规模5000亿欧元,6月27日达成的协议规定,可以通过ESM为银行拨备600亿欧元。瑞典在协议中获得了特殊待遇,欧元区将允许该国银行将自救比例扩大到风险加权资产的20%,而不是总债务的8%。但作为条件,瑞典需要向国家清算和存款担保基金划拨更多的资金,总计为担保贷款的3%,是其他国家的2倍以上。
该协议还规定,存款超过10万欧元的储户也需要为银行的破产和重组买单。储户首次为银行破产买单发生在2013年年初塞浦路斯银行破产案例中,10万欧元以上的储户最高减计比例达60%。
欧盟和各国政府官员一直强调,塞浦路斯的做法是特例,不会被复制在其他银行的破产对策中。在塞浦路斯案例之前,一直是由政府对银行注资。但用纳税人的钱救助银行一直饱受社会舆论批评,该协议旨在停止动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类似救助行为。
据路透社报道,2008年到2011年期间,欧盟花在拯救银行业方面的资金相当于其经济产出的三分之一,但即使如此也难以遏制危机蔓延,几个欧洲国家的政府已经因为对银行的救助濒临破产,爱尔兰就是其中之一。金融危机后,为救助在房地产泡沫崩溃后陷入危机的盎格鲁爱尔兰银行,爱尔兰将其国有化,并大量注资,但因难以承担,2013年年初,爱尔兰政府提出对该银行进行清算,以期从欧盟获得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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