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9时,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内,同为36岁的张玉玲和王轲萍同时站在了被告席上。她们俩人,一人是诸暨市爱伊格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人是原中国银行诸暨支行个人金融部副主任。正是一起持续三年之久、涉及金额逾4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将二人一齐送上了法庭。
这已经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涉入非法集资案件的第一次,这类案件的频发正在引发人们对于银行内控体系建设的种种反思。
“非法集资”案扯出中行员工
张玉玲是诸暨市爱伊格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她也被当地媒体称为“叱咤商海10余年的女强人”。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在2008年至2011年10月期间,她在诸暨市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周转资金、银行转贷、购买土地为由,隐瞒资金链断裂的事实,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向社会公众64人借款,共骗取借款人民币逾13亿元。
有消息称,张玉玲的“借”不是普通的借,她以3分、5分、7分甚至1毛的月息为诱饵,向他人借款。以高息作为诱饵是“非法集资”故事中的老情节,而银行工作人员从中“帮忙”也似曾相识。
起诉书显示,2009年底至2011年8月,王轲萍为帮助张玉玲扩大生产规模、获取周转资金,为张玉玲先后从8人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000万元。其中,2011年4月,王轲萍为张玉玲从黄某和傅某处吸收存款500万元,并从中收受好处费52万元。
“我觉得张玉玲的企业规模那么大,一点资金周转问题应该能解决的,所以就介绍了亲戚朋友借钱给她,我只是做好事而已。”知情人援引王轲萍在4月1日庭审中的话说。
但是张玉玲的资金链还是彻底破裂了,集资骗局也最终败露,无法挽回。13亿借款中,除去张玉玲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人民币8亿元之外,大部分款项用于归还高息借款、个人购买房产、汽车,实际骗得人民币逾4亿元。
2011年末,在张玉玲案发之后,王轲萍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玉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给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轲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事致电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此事需要请示上级部门才可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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