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对信托目前业态和经营模式始终存在一定的误解,媒体不厌其烦报道并预测着这个行业即将面临巨大风险,还给信托强扣上一顶“影子银行”的大帽子。和一位主管领导交谈时,他也很武断的下了一个结论:“中国信托公司现在做的都不是信托该干的事,是现有体制下诞生的一个“怪胎”。前一段时间和另一位领导交流时,他忧心忡忡的认为:“中国信托公司现在全在干银行的事,成了‘二银行’了,和政策博弈,里面问题很大”。我听了这些话很是诧异的,但当面也不好反驳,只是一笑了之。
事实胜于雄辩,信托公司自2001年规范保留重新展业以来,行业已创造了十年无不良兑付的奇迹,尤其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和自主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到期累计兑付了几万亿金额,至今没有一单业务出现兑付风险。根据目前行业研究数据:如果投资者从2003年开始投入100万元资金,连续不断的滚动购买任何一家信托公司的任何一款集合信托产品,到今日为止资金规模绝对不会低于230万元,收益率和安全性远胜于国内其他任何一种金融产品。
不过,当前随着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放开,信托公司的“制度红利”已逐渐消退,以券商、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各类机构纷纷开展类信托业务,说穿了就是和信托公司做一模一样的事,只是把“xx信托计划“的名称变为“xx资管计划”而已。这些机构在项目的竞争上延续了其一贯的“杀价”风格,加上其监管部门“放任式“空白监管产生的监管套利,极大地冲击了信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另外,信托行业发展也逐渐进入了瓶颈期,一些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需要重新梳理,需要认真思考一下未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谈转型,中国的信托业首先需要甩掉一个“大包袱”,就是“信托定位教条主义”。该教条主义的特征是:要求国内信托公司终极目标是必须走英国式的信托之路,最终开展以遗嘱信托、家族信托、公益信托和以财产安排为目的的事务性管理信托之路。该教条主义根源部分归结于2001年颁布《信托法》,这个法是以英国信托法规为参照蓝本设计的,给所有的信托公司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走英式信托之路。
从监管部门、行业内部、金融圈、学术界和媒体界都受此影响,为信托公司不能走此正路而揪心不已,认定在“步入正途”之前的现有信托业务模式都是过渡性和投机性的,是为解决国内信托公司当前生存的权宜之计,属于“钻政策的空子”。这让当今中国信托行业的精神与行为分裂。大伙干活时有一种负罪感,好像在偏离主业搞投机,自我否定;也让监管部门很矛盾,始终觉得这伙人在不务正业,所以一次次出台“窗口指导”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可以大胆的说,目前英国式信托在中国没有土壤,在法律层面、税收层面和制度层面就没有配套,未来也未必有足够的生存土壤,因此没有必要自废武功去“崇洋媚外”。因此,只有摒弃“信托定位教条主义“,中国信托公司才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