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网站日前发布的由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等人撰写的课题报告《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以下简称《报告》)称,应大幅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改革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归中央。这份《报告》是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内部重大课题《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一揽子方案》之子课题,对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提出八条建议。课题组成员包括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重要决策部门的官员和国内知名经济学家。
报告认为,在当前建设用地供给模式下,政府直接参与征地、卖地,一方面导致土地价格高企,房地产价格上涨;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过度依赖土地收入,政府行为被土地“绑架”。审计署的调查显示,2010年底政府性债务大概有40%左右是要靠土地收益来偿还的。
这份报告的执笔人之一是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他参与了目前还在制定中的城镇化发展规划,但报告也强调“文中观点仅代表笔者个人学术观点,并不必然代表供职单位意见。”
焦点一 三“药方”改革土地供应方式
对于今后土地供应方式,报告提出了三个改革方案。
方案一是改革土地招投标拍卖制度为零地价或低成本价供地,购房者购房时支付的房价不含地价或仅含低成本地价,但持有后每年需按房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报告指出,零地价供地并不意味着土地无偿使用,而是将过去一次性收取改为未来长期逐年收取。报告根据2008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测算,假设住宅用地成本(包括征地成本)占土地价格75%,成本地价降低土地价格25%,可降低房价7.5%-12.5%。
方案二是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归中央。在具体操作上可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初期按一定比例上缴,分成比例也可以考虑城市类型差别。用中央分成的土地出让金建立城市土地平衡基金,基金用于鼓励城市发展保障房以及多层次房屋市场。这个方案对现行征地制度变动较小,但土地价格不一定能够下降,而且会增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成本,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问题会加剧。
方案三是政府退出征地,实现建设用地供给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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