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中的做大做强是垄断吗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充分融入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格局中,除极少数企业外,其他企业都处于竞争性领域。
在煤炭行业,近年来通过资源整合以及“关停并转”小煤矿等一系列措施,煤炭业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但行业内竞争仍然较为激烈。在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已经形成充分竞争格局。
市场垄断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国外有很多这样的事例。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一种垄断方式。另一种则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通过国家调控形成的行政垄断。
“我们高兴地看到,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依靠改革创新,在竞争中逐步成长为行业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占有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不断做大做强。”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如果这也能称为一种“垄断”,那么这种符合市场规律的“垄断”将为提升行业活力、国家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
中交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港口设计及建设企业,也是世界第一的疏浚企业和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起重机制造商。“在我们赢得了全球同行的敬畏,靠的不是垄断,靠的是创新,靠的是实力。”中交集团总工程师孙子宇说。
即使在一些带有行政性垄断性质的行业中,国有企业也不存在通过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为,并且在一些特殊时期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
国企应该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吗
事实上,世界上许多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型跨国公司的垄断。相比之下,我国企业的规模、实力与之差距很大。中石化是亚洲最大的石油公司,但营业收入仅为壳牌公司的66%;宝钢营业收入只为米塔尔钢铁公司的44%;东风、上汽和一汽的营业收入总和仅为丰田的一半。
“从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的大趋势角度,必须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国有企业的规模和控制力,加快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大企业大集团公司,增强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李锦指出。
由此可见,国有经济对我国产业健康发展的带动作用是不可或缺的。目前,私营企业在经济规模、创新能力、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等方面都与国企有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如果硬性要求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获得发展空间的很可能不是私营企业,而是外国跨国公司,这无疑将影响我国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
在李锦看来,把无论国有私有、无论中资外资都普遍存在的“大企业通病”——比如决策低效、官僚层级制度、浪费、高管高薪等简单地归咎于所有制,归咎于国有企业的垄断,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这些问题要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逐步解决,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监管体系,加强对具有垄断经营企业的监督,防止其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
“垄断性、公益性、战略性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具有不同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特殊性质,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战略利益,改革方向应该是增加其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性质,才能解决广大群众对分配不公、特权享受和腐败的不满,倘若笼统地、简单地引入民间资本特别是私人资本,非但不能消除反而有可能加剧原来的种种弊端。”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专家杨斌指出。
许保利则强调“部分行业的行政垄断是否要打破,可以讨论,但需要明确的是,打破行政垄断必须要确保国家安全和产业安全,且能够提高效率。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国企的重要性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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