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央企为例,从2002年到2012年,中央企业的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22.5万亿元,增加近7倍。但随着国企发展壮大,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效益好主要是由于垄断,甚至将国有企业与垄断等同起来。国企究竟是否存在垄断?国企做强真的是垄断带来的吗?
“垄断论”符合实际吗
“国有企业垄断的说法并不符合实际。”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明确对记者表示,在115家央企中,每家企业的业务都是多元的,同时拥有多个主营业务,还有些辅业。因此,就企业来说,任何一家中央企业都不是垄断企业。“只能说,一些带有自然垄断或国家行政垄断性质的行业在经营上没有完全放开,如石油开采、食盐专营、军工生产、基础电信运营、原油进口,它们是行政垄断,需经行政审批才能实现市场准入。而像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输电、配电业务则是自然垄断。”
在饱受争议的石油石化行业,客观地说,其上游勘探开采环节具有较强的行政垄断性。但国家对这类高度稀缺性或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部门采取垄断性经营是必要的。应当说,这个垄断地位是国家给予的,并不是企业自己定的。为了有计划、有秩序地开采油田,防止一哄而上抢占资源,国家没有放开石油开采。
“石油石化行业讲究全球竞争力,行业集中度都比较高,这反映企业的竞争力和国家的竞争力。”今年两会期间,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回应有关“垄断”的问题时就坦言,中石化的石油产量只占全国的20%,炼油产能占40%,加油站数量占30%,化工业务占20%-30%。
即使在一些普遍被认为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中,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包括国际竞争非常激烈,并没有哪一家企业能够在市场上真正占有垄断优势。
在电信行业,虽然公众对电信价格等问题有诸多议论,但出于国家安全和战略布局的考虑,我国对电信产业实行了改革重组,并且已然由“一家独大”的状况变为了3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其目的就在于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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