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打工者是指1980年后出生的、现在绝大部分都在三十岁以下的打工者群体。在大约1.5亿进城务工的打工者中,新生代打工者约为1亿人,已经成为打工者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生代打工者很多就成长在城市甚至出生就在城市,他们留在城市的意愿最为强烈,那他们怎样才算融入城市,市民化了,标准是什么?目前学界有多种看法,这里谈谈我的认识。
将城镇户籍作为农村人口城市化的目标合适吗
有人认为,新生代打工者融入城市的标志是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赋予其城镇户籍。只要有城镇户口了,就标志着他们完全融入城市了。不少地方也在这样实践着,以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将进城人口纳入城市的根本举措。
其实,户籍制度只是个符号,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确实是按照户籍符号来实施的,有了城镇户口就有了就业、入学、养老、医疗及一系列社会福利的待遇,农业户籍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的待遇截然不同。但现代社会,户籍的意义与以前大不相同,城镇户籍所隐含的许多福利待遇正成为改革的对象。从发展趋势来看,户口属性将越来越淡化,户籍将来只具有登记、统计的意义,不同户籍所具有的不同制度性待遇将会逐步取消。从现状来看,就是有了城镇户籍,如果就业没有着落、缺乏养老、医疗保障,这样的城镇户籍覆盖下的人口并不具有现代意义。近年大量出现的失地农民,在不少地方已算作城镇人口,但他们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样的人群越多,隐藏的社会危机越大。所以我们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不应将城镇户籍作为农村人口城市化的目标,不应以变农村户籍人口为城镇户籍人口作为政策导向。户籍制度这一符号变起来极其容易,而户籍制度隐含的一系列保障城镇居民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制度才是真正使打工者成为城镇人口的实质性内容。
将公共产品的均等化供给作为打工者融入城市的标志符合实际吗
有人认为,打工者融入城市的标志是实现与城市人相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也就是如果哪一天打工者拥有与城市人相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了,他就成了一个城市人了。这当然很理想。但公共产品的均等化供给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是公共产品的范畴相当宽泛,要使每一项公共产品的供给都实现均等化确实是很难办到的,就是今天的城镇人口,也没有完全实现公共产品的均等化供给。二是公共产品的均等化供给难以指标化、操作化,很难显示出来,特别是面对大量外来人口,这部分人过去又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供给,现在则要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很难一下子做到,也缺乏客观标准,硬要这样操作只会招致盲目攀比,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怨恨。三是公共产品如何供给这本身是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哪些公共产品应当无条件提供,哪些公共产品需要有条件提供,还有哪些公共产品应通过市场途径来提供,在这些问题都还未明确的情况下笼统地将公共产品的均等化供给作为对于数以亿计的进城人口的制度设计目标,显然欠妥。四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共产品的供给这一权利是与必要的义务对等的,也就是说只有尽了一定的义务再享受必要的公共产品供给的权利才是合理的,打工者进城了,有了工作,就有了积累,就为社会作出了贡献,但打工者的工作一般又是低端的,积累是非常有限的,根据这种情况享受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只能是低水平的。不然我们为什么不提为所有农村人口提供与城镇人口同样的公共产品供给?就是因为我们目前尚不具备为所有的人提供均等化的公共产品的条件,只能一步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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