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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福州市正在大力推进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城市竞争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6月21日,福州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服务。这是继2014年后,我市再次修订完善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那么新出台的《办法》中有哪些新增条款?将为福州市创新企业带来哪些实打实的补助?7月10日,由福州市科技局、福州市知识产权局、福州市软件园、福建省众创空间协会联合主办的“五凤论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训”沙龙上,来自福州市科技局、福州市知识产权局、中规认证(北京)有限公司等行业专家为百余名福州软件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代表进行了一一解读。

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一个难题:一方面极度缺乏资金,一方面手握专利却难以创造价值。对此,福州市知识产权局黄绍梁科长介绍,新出台的《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分别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4个方面工作,制定了14条具体的资助和奖励措施,预计每年将新增资助和奖励资金约700万元,每年资助和奖励总资金将达4000万元。正如福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朝晖所说,“我们要把政策福利送到每一个创新企业,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和维权成本,提升闽企国际化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新出台的《办法》与原政策相比,新增了许多惠及福建创新企业的福利。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专利将获5000元奖励,而对事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500元。为进一步减轻企业专利收费负担,《办法》规定对国内发明专利自授权公告日满6年的企业,每件将资助2000元,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件资助1000元;第7-15年的,按省资助金额1:1予以资金配套。同时,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新《办法》提高了贴息比例、贴息时长和贴息最高额度,每家企业最高可享受省、市贴息100万元。

《办法》还增加了对中国专利奖银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5—10万元不等的奖励;此外,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也有了相应的提高,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万元;委托福州专利代理机构或在榕分支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的企业将额外奖励1000元等。对于更多惠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谢辉提醒企业和创业者们要经常到福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了解申领相关补助的通知。

除了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福利政策解读外,与会嘉宾还带来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等相关内容讲解。福建海峡西岸知识产权研究院有限公司李劲松院长,以证监会2016年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因专利诉讼导致IPO终止审查事件和乔丹体育中文“乔丹”商标使用权风波为例,强调了企业IPO前应落实全面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的重要性。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运行、持续改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括调查诊断、编制体系文件、内审与管理评审、实施第三方认证等环节,使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中涉及知识产权因素活动都处于受控状态。”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田恩涛博士对此也有着同样的看法,他还强调,被列入2018年福州市贯标企业并经过贯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福州市政府给予的1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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