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投诉机关效能问题,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得500元奖励。记者昨日获悉,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机关效能投诉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市民投诉,强化社会监督。市民可拨打968168,反映各级政府部门的机关效能问题。
可监督哪些部门?
根据近日发布的《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纳入效能绩效考评的,除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还有14个省直党群机构、20个省直综合与管理类政府工作部门。
此外,市民经常“打交道”的19个省直监管与服务类政府工作部门,也在考评范围内。其中,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公安厅、民政厅、住建厅、地税局、工商局、旅游局等多个部门,窗口单位多,且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可投诉哪些问题?
2014年起实施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给予效能问责: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懈怠懒散、消极应付的;作风粗暴、态度恶劣的。
该《条例》还规定,机关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公众意见大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影响的;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应当对机关及其相关负责人给予效能问责。
咋投诉才能获奖?
《办法》规定,给予投诉人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实名投诉,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2.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问题;3.事先未被新闻媒体曝光。市民的投诉一经查实,按照给予的处分档次,给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有关机关应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诉人领奖。投诉人凭奖励通知及身份证明领奖。为了打消市民顾虑,《办法》还强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投诉人身份,违者依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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