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潜规则
据一位接近邹昱的基金公司人士了解,作为债券基金经理,为了追求高收益,主要涉嫌违规代持养券。
所谓“代持养券”是指投资机构以现券方式卖出债券后,跟交易对手私下签订协议,在将来某一时点以接近当初成本价重新买回该笔债券。以买回债券的期限进行划分,期限较短的称为“代持”,不断滚动续作、期限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的称为养券。
据了解,银行是目前金融机构之间做债券代持的主体种类,除此之外,券商、基金以及投资公司等,都是代持的主要需求方。
很多机构把一些债券“养”在别处,不占用自己的投资额度,而其交易对手则通过双方预先商量好的买卖价差来赚取“好处”,事实上并不承担债券的价格风险。“养券”往往会使得债券的成交价和市价产生较大的偏离,直接导致异常交易价格的出现。对于这种违规行为,监管层此前就多次严厉打击。“对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来说,投资范围有限,如果按照规定进行投资,基金只能获得平均收益,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就选择债券代持。”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对记者说,证监会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规定是,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对于资金拆借方来说,代持收益很可观。市场代持协议签订的成本一般是在7天回购利率的基础上最低加20BP(基点)左右。但代持的利息收益通常会好于回购的收益,至少超过回购利率的50BP。“还可以通过多轮代持放大杠杆,比如买入债券,找人代持后获得资金,继续买入债券找人代持,1亿元的资金可以放大到几亿元,获得超额收益。”一位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对记者说,利用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利差来放大杠杆做券,牛市中风险体现不出来,市场不好的时候就难说了。”
有业内人士猜测,去年到今年邹昱管理的债券基金代持规模放大了整整一倍,或因后续申购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接回放出去的债券而出事。
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对记者说:“如果代持行为只是公对公的话,其实是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就算被查也不会闹这么大动静。但还有一种情形是,基金经理在外面养的券积累了很多的收益,并将这些收益通过交易手段转化成自己‘私有’,或与代持机构‘分成’,就属于利益输送了,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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