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券商发起并推动的两融交易细则修改,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目前正在修订的交易细则中,业内最关注的是“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交易所明文规定融资融券6个月到期,必须先平仓还旧债,再重新借钱。6月底以来,很多客户提出到期直接顺延。但我们不敢这么做。”某大型上市券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认为,6个月到期后,由客户选择是否延期是比较人性化的做法,但基于交易所的规定,很多券商都不敢“违规操作”。
不过,据了解,“6个月不得展期”的规定,在修订的交易细则中将会有明显突破。“新规会明确6个月到期后可以顺延,但关键是顺延的期限有多长。融资融券的业务模式是短期利率,现在可以给客户长期使用。但每隔一段时间,券商还是需要把钱收回来,重新评估客户的资产以及融资的额度。”前述上市券商两融总经理认为,两融期限可以放开,但是否可以无限期延长,还有待商榷。
业内人士介绍,两融交易细则实施近3年,今年6月钱荒时期的股市暴跌,这个条文引发了券商和客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6月底刚好有一大批客户的期限到期,但当时市场跌到1800多点,指数已经到了比较低的位置,客户的资产账面损失比较厉害,负债很高。有些客户提出延长期限,等市场反弹,负债较低时再还钱。”前述总经理表示,交易所规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担心延期的做法涉嫌违规,最终还是要求客户平仓。
但这引发了客户强烈的不满情绪。“客户在低位还钱,账户资产损失,筹码减少,借钱的额度降低。”银河证券一位投资顾问称,客户在6月底到期还钱,刚好斩仓在低位;后来重新开仓买入,市场已经大幅反弹,这让客户颇为气愤。
据记者了解,钱荒时期股市暴跌,很多券商按约定平仓。只有中信、国信和国泰君安等少数几家券商采取变通做法,直接让客户顺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但没有说超过6个月必须马上平仓,平仓时间点可以由客户来决定。”某大型券商融资融券相关人士介绍,融资融券部和合规部认真研究了相关条文规定,认为其中并没有写明6个月到期必须立即平仓。于是,对到期客户采取暂不平仓处理的做法。
但少数券商“变相”延期的做法,更加剧了低点被平仓客户的不满。“客户认为6个月清仓一次,操作比较麻烦,也很难把握高点和低点。现在中信、国泰君安选择到期顺延,这让我们压力很大,有些客户说要转走。”圈内一位融资融券部负责人称,券商都想采取到期顺延的做法,但公司合规部担忧涉嫌违规,都不敢这么做。“交易规则中关于卖券还款,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券后,无论是信用账户还是普通账户卖出券,都必须先还款。”前述老总介绍,这意味着投资者卖出融资买入的A股票,资金直接回流券商。然后,投资者再重新借钱,买入B股票。
在业内看来,这个规定“限制太死”。“我们希望将卖券还款的条文修订为,投资者卖出任何券都不跟还款挂钩。还款是通过交易指令的方式,由投资者选择自主还款。”前述总经理介绍,选择交易指令还款,投资者卖券后,可以直接重新买入看好的股票,资金不需要回流券商,操作会比较简便。
除了6个月期限以及卖券还款之外,券商在两融交易细则中还提了其它一些修改建议,但总体均指向为两融业务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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