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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元内 车险可免单理赔

      建宇/漫画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车辆碰撞后,保险查勘员现场定损,然后到维修厂修车,再拿着维修发票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样的传统理赔流程已被改写。

      记者昨日从福州保险市场得知,由于目前福州有23家财险公司经营车险业务,车险市场竞争激烈,阳光产险、平安产险等在福州推出了名叫“闪赔”或“快赔”的服务,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小额案件,车主不用提供发票也能理赔,最快在一天之内直接理赔。

      新模式惠及八成车主

      福州王女士的车去年在宝龙追尾了另外一辆车,自己车定损200元,对方车定损300元。

      王女士垫了300元给对方修车,没想到对方车主修车后,不愿提供发票,一会说出差了,一会又说回老家了。至今,王女士依然未到保险公司理赔。

      这样的情况不少,一些全责车主担心无责车主事后不配合,不愿垫付维修费。“这样的情况今后将改变。”一家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理赔部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说,目前福州保险公司在比拼服务,一些保险公司已经推出名叫“闪赔”或“快赔”的服务。

      记者了解到,这些新服务是指,5000元(含)以下的非人伤事故,无需提供维修发票等单证,只要保险公司查勘员定损,保险公司就会在24小时内付款给车主。这样的做法,被保险公司的人称为“赔得比修得快”。按过去的正常理赔流程,车主在修车后,搜集维修发票并提交给保险公司,才能理赔。

      阳光产险和平安产险等福州多家保险公司告诉记者,万元以下的案件,占车险日常案件的90%左右,5000元以内的案件会占到80%。

      定损少了 可申请二次查勘

      关于这种理赔新模式,许多车主有不少疑问:保险公司会不会指定维修厂?查勘员定损少了怎么办?会不会出现查勘员与车主勾结骗保的现象?

      阳光产险福建省分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刘昌云说,现场定损时,车主需要确定维修点,并在闪赔确认单上签字,而维修点不是保险公司指定的,可以由车主自主选择。维修时如果发现定损少了,车主还可以打电话申请二次查勘,由于二次查勘都是同一事件造成的,追加理赔金额不会认定为多次理赔。车辆维修后,保险公司将自行到维修厂拿维修发票,而不必由车主拿完后提交给保险公司。如果有责方车主未在确认的维修点维修或选择更便宜的维修场所,保险公司将根据签字内容,在今后理赔中约束车主的索赔行为。为了防止无责方发生上述情况,出现有责方事后担责,有责方可以等无责方维修送来票据后再付款,此时保险公司只需到维修店核实维修底单即可。

      另外,保险公司要求查勘员定损时多角度拍照,理赔系统将据此结合查勘员内部信誉情况和车主报案时说的情况,防范查勘员骗保。

      责任编辑:王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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