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出现小刮碰在所难免,但如果每次都报案要求理赔,次数一多,第二年保费就不但没有优惠而且还要上涨,这让不少车主左右为难。记者昨从在榕车险市场了解到,部分公司悄然推出了变通服务,允许多起小事故一并报案理赔,但要求车主过往信用良好,而且上一年度的理赔记录不超过一次,同时合并报损的金额需在1500元以下。
福州市民陈先生的汽车保险再过一个月就到期了。近日他接到几家财产保险公司客服打来的车险推销电话,除了电话车险客服专员外,驻4S店的保险业务员也给他打电话要求继保。各家报价大同小异,一位保险业务员称公司另有“人性化”服务。对方表示,如果客户车辆出现刮碰小额案件,不必每次都要求理赔,可以合并处理。如果客户上一年度没有出险,第二年可以有两次合并处理的机会;如果上一年度有一次理赔记录,则只能有一次合并处理的权利。不过合并处理的多起车损金额加起来不能超过1500元。无独有偶,谢先生的车险近日到期,他也接到一家中介打来的电话,对方也称多次小额事故可合并一次报险处理。
记者了解到,在榕另一家小保险公司也允许多起小事故合并理赔。该公司小额案件并案处理主要面向上一年度零赔付或者只有一次理赔记录的车主,客户一年内可享受一次并案处理的权利,并案处理的多起车损合计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
在榕一位业内人表示,车险条款其实没有此项服务。变通服务主要也是激烈竞争的结果,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投保。据了解,我省车辆保险实行“奖优罚劣”的制度,现有车险保费与理赔次数挂钩。没有理赔记录的车主第二年保费最多可以打7折,而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理赔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第二年保费要上浮,理赔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或五次以上上浮30%。过往小额案件每次理赔就算一次理赔记录,第二年保费就会受影响。多起小事故合并理赔后则只算一次理赔记录。
此外,无现场事故的报损尺度也有所松动。以往车辆如停放在路边出现损坏,找不到肇事者,车主报案后按规定保险公司只赔付70%,车主自己承担30%。不过现在部分无现场事故也有可能间接实现全赔。车主开车到与保险公司合作的4S店维修,部分费用改由4S店承担。同样此类服务也有限制,一般面向车况好的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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