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全国大环境一致,榕交强险市场也连年处于亏损状态。自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以来,全国交强险已连续4年亏损,累计亏损超过200亿元。
近日,保监会召开2012年度交强险信息披露新闻通气会。经审计的42家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12年交强险经营亏损54亿元。
数据显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交强险保费收入共计1114亿元,处理事故赔案2052万件,各项赔付821亿元,比2011年增长9.6%,垫付抢救费用的案件22.3万件,比2011年增长19.9%。
虽然2012年交强险经营趋于平稳,经营亏损较2011年的92亿元有所缓解,但推行6年以来,交强险亏损额已累计达到399亿元。
保额没有涨,但赔付金额涨了。根据相关规定,依照伤残等级和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医疗费用的增长,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也随之增加。”福建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副教授阚小冬分析道,在事故中只要机动车方被认定有责,法院的判决一般倾向于受害人,这种情况下,赔偿金会最大限额地赔偿给受害者,这也是导致交强险亏损的原因之一。
此外,保险欺诈案件也是造成交强险亏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据业内人士透露,某上市保险企业因欺诈导致的赔偿金额达1600万元,并且这仅仅是能够调查出的案件,无法查出出的损失更加难以估量。“因欺诈而导致的亏损至少占总亏损的30%。”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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