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三中全会将提出综合改革方案。改革究竟给哪些领域带来红利?投资机会又蕴藏在何处?
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总经理魏凤春;泰达宏利基金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基金基金经理、泰达宏利行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梁辉;华安基金投资研究部总监、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基金经理杨明;兴全绿色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陈锦泉,由4家基金操盘者共同讨论。
土地改革:“大地主”的福音
《21世纪》:怎么看待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投资机会?
梁辉:改革的大方向是转变土地用地模式,从过去的“增量用地”为主,转为“存量用地”为主。改革如果能按照规划落实,农民的土地利益得到保障,住房市场的土地单一供给模式有效解决,有利于大规模农业用地、城市工业用地的所有者。
魏凤春: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现行制度中所存在的多种弊病,如市场价格扭曲、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等。因此改革的方向正是在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金融实施。
这一改革政策的实施无疑将提高农民的利益,并且抑制地方政府的售地冲动,使得农村土地定价更加合理。首先受益的将是拥有农用地较多的企业,即土地流转概念板块。
与此同时,受益于土地改革而引致的农民收入增加将提高农户的消费能力水平。这将使得较为低端的家电、汽车等大众消费品板块间接受益。由于土地流转而引发的土地集中,必然会促进农村大规模、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因此其他行业中生产与农具、农用机械相关的公司也将受益。
杨明: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并推动农村土地交易的市场化,从中长期看有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并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结构,因此,投资机会可关注未来受益于土地流转和土地增值,以及长期受益于农村消费与城镇化发展的相关企业。
陈锦泉: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总体看,有以下几个影响:一是会大幅增加土地流转市场的供应,给地方政府形成财政支持,缓解地方债务压力;二是从源头上缓解房地产价格压力,符合增加供给的市场化调控方向。对于拥有大量集体土地的上市公司直接利好;对于住宅性地产公司来说,影响复杂,毕竟有实力和经验开发的还是这些公司,它们在占有资源的能力上不会落后,但总量供给增大对于这些公司长期都有压力。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