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出台《产业领军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及奖励规定》。在纳税额达1亿元以上、所属传统产业纳税额前两位、新兴产业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中率先推行。
根据企业纳税情况,按三梯次分别给予12人、9人、6人的认定名额。企业按人才的能力、实绩和贡献,自主将人才认定为一、二、三类,每人每月可领取市财政发放的3000元、2000元、1000元工资津贴。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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