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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福建省政府就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在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若干意见》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税负、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六个方面分别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在降低企业税负方面,《若干意见》指出,对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对符合税法规定的收入,可按9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兰文表示,福建省地税局近期出台了《减税降负十条政策服务措施》,涵盖企业技术创新、企业重组改制、税费优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个方面,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度难关。其中,仅“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地税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再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预缴,减少预缴税款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此项措施就可惠及全省1.1万户纳税人,全年缓解企业资金占用逾80亿元,减少企业利息支出约4000万元。

兰文表示,《若干意见》的落实,将有利于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改善福建省营商环境,全方位促进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增效益,提高企业获得感,使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在降低企业杠杆率方面,近期出台的《实施意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下,引导福建省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快福建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从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依法实施企业破产重整、优化企业债务结构、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加强工作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

在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方面,《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债转股,鼓励债转股实施机构多元化,具体体现在筛选对象企业、拓宽资金来源、实施股权退出等方面。

目前,福建省经信委正会同福建省国资委向全省征集企业债转股项目,及时梳理全省市场化债转股潜在对象企业。6月20日,由福建省经信委、福建省国资委、建行福建省分行共同举办的福建省首批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福州举行。建行分别与福建能源集团等4家国企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债转股总金额210亿元,打响了福建省市场化债转股的“第一枪”。

兰文表示,对照中央要求和对比其他省份工作成效来看,福建省企业降杠杆工作,特别是市场化债转股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福建省企业降杠杆工作要坚持以市场化、法治为原则,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陈哲威)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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