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部分新政
●建设厦门人才大厦,形成高规格、多功能区域性人才市场龙头。
●争取挂牌设立国家级对台人才市场。台湾人力资源机构来厦正式设立机构的,给予自用办公用房购房或租赁补贴。
●受邀来厦应聘人才享受最高5000元差旅费补贴。
●相关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专业人才给予3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厦门将依托厦门人才市场现有平台,争取挂牌设立国家级对台人才市场,以扩大在两岸及海内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同时,在交通便捷、服务配套、有利于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地段选址建设厦门人才大厦,形成以厦门人才大厦为主体的高规格、多功能区域性人才市场龙头。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加坤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解读《厦门市建设区域性人才市场暂行办法》相关政策。
服务
开展台湾高端人才
推荐服务
厦门在建设区域性人才市场方面有哪些具体推进措施?许加坤说,厦门将建设对台人才交流合作区域性中心,加强台湾人才服务保障。以市人才服务中心台湾人才服务部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台湾人才服务平台,定期办台湾人才与项目对接交流会,建立台湾人才及其研究成果数据库。通过猎才网络,办台湾人才之家,开展台湾高端人才推荐服务。支持台湾人才服务提供者在厦设办事处、分支机构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业务。
厦门还将建设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区域性中心,推进厦漳泉龙人才市场合作发展。
优惠
台湾人力资源机构办公
和税收有补助
台湾人力资源机构来厦落地可享受哪些优惠?许加坤说,经市人社局评估认定,对入选权威机构发布的全球50强、全国50强的台湾人力资源机构来厦正式设立机构的,或来厦设立机构注册资本金达8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购房总款的10%的补贴(最高300万元),或给予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金40%的补贴(最高200万元);上述条件之外的台湾人力资源机构来厦正式设立机构且排序前20家的,给予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购房总款的7%的补贴,或给予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金30%的补贴;其他台湾人力资源机构来厦正式设立机构的,给予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购房总款的3%的补贴,或给予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金15%的补贴。
《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相关台湾人才机构可享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其当年度地方税收贡献的50%予以返还补助。
补贴
受邀来厦人才和引进机构
可获奖补
据了解,相关招聘会主办单位给予受邀来厦应聘的国内(省外)、亚洲范围内、亚洲范围外三种类别人才最高1000元、2000元、5000元差旅费补贴。
若为用人单位成功引进的人才,经市组织、人事行政部门确认,符合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条件要求且在名额内的,给予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3000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给予1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台湾专才给予5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入选市“双百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等引才计划的人才,分别按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