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新三板成为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即沪深两市外第三个全国性证券所。同时符合上市条件的,无需证监会审核直接上市。
新三板其特点为:
1、是该系统门槛低。
2、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融资成本低)。
3、是该系统为企业的股份提供有序的转让平台,有利于提高股份的流动性,完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份转让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实现股权资产的增值。
上市具体条件包括: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