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 小企业周转贷款
一、业务简述
小企业周转贷款是以客户生产经营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用于满足小企业经营过程中合理资金需求,包括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
二、适用对象
小企业周转贷款广泛适用于生产、流通及其他领域的小企业客户,既可作为企业经营周转所需流动资金,也可用于中短期小规模的扩大再生产。
三、特色优势
1、较高的贷款限额。单个客户贷款额度依据借款人资金需求、及还款来源等具体因素合理确定,最高可达3000万元;
2、灵活的贷款用途。既可作为企业经营周转所需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小规模扩大再生产;
3、较长的融资期限。小企业周转贷款以短期融资为主,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可达5年;
4、多样的还款方式。具体可根据借款实际人实际情况,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分期还本付息等。
四、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办理年检手续;
2、在工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3、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除外);
4、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提供符合工行要求的贷款担保,符合工行信用贷款条件的还可免担保、免保证金;
7、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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