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钟女士从拍卖公司拍得一件据称为“大师级”的工艺品,到手后经多方鉴定得知所拍工艺品为假冒伪劣作品,价值不足百元。近日,钟女士将拍卖公司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十倍赔偿。
3月16日,钟女士在北京某拍卖公司以5500元的价格拍得一件玉石工艺品,宣传书中明确标明该工艺品为“大师作品”、“和田玉金皮籽料”,拍卖公司保证该拍品绝对保真。
可钟女士拍下后发现,鉴定证书和拍品上均没有大师落款,“大师作品”无从谈起。而且咨询得知,该拍品所用玉石为人工染色而成,外皮不是“籽料”的玉皮,料不是籽料而是下品山料。钟女士被告知,该工艺品的实际价值连100元都不值。
鉴于该拍卖公司宣传时承诺“绝对保真”并且承诺假一赔十,故钟女士起诉要求拍卖公司退还价款并赔偿十倍价款及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2500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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