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同时,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
新规降低和调整了商业银行的部分服务收费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去年年末,广州多家银行相继结束了短信通知费等中间业务“免费午餐”。
此次新规免去了每月2~3元短信通知费、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5~20元开卡费,算下来每年至少免去2×12+3×4+10=46元费用。
新规中,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但ATM上因识钞问题产生的二次转账收费不会减少。银行工作人员建议,5000元以上的金额最好在柜台进行转账办理。(综合)
部分商业银行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
收费项目
个人银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含同城和异地)
对公跨行柜台转行汇款手续费(含同城和异地)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含同城和异地)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不含信用卡)
收费标准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每笔不超过取现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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