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学或中职学校后,户口要不要迁到学校,要怎么迁?现在有了新规定。
近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院校户籍管理新规。这里的“院校”指的是大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录取通知书》
要注明户籍迁移政策
《通知》要求各院校设有集体户,除了有分管领导,还要求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户籍协管员。
《通知》还要求院校在录取学生时,应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新生可以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内容;
在学生毕业时,应当督促户籍协管员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证》送达毕业生本人。
考上大学是否迁户口看自愿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点群体落户事项,首先,实行院校录取学生自愿迁移的政策,即他们自己决定要不要迁户口。
如果决定要迁户口,院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将户口签往院校学生集体户。其中,我省户籍的新生被省外院校录取的,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被省内院校录取的,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户口网上迁移。
当然,如果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当将户口迁出学生集体户,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就业创业地或者回原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迁回原籍。
【同步】
毕业生就业创业
落户有优待
《通知》还说,实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户优待政策。
院校毕业生自毕业起3年内落实就业创业单位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凭《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本人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落户手续。
已开具《户口迁移证》的院校毕业生申办上述户口迁移事项,应当一并提交《户口迁移证》。
责任编辑:庄婷婷
- 本科提前批开录院校计划总体满足率达98.43%2017-07-07
- 厦门集美率先发布幼儿园招生划片方案 不得提前招生2017-07-06
- 财政部:对小贷公司农户小贷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017-06-28
- 福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5000元 见习期可领补助2017-06-27
- 走出校门,走向何方——探寻高校毕业生就业轨迹2017-06-26
- 高校就业榜发布 哪所高校毕业后最有“钱途”?2017-06-23
- 5月份就业持续向好 统计局:经济增量不断扩大2017-06-14
- 共抗京东 圆通快递官方表态:支持菜鸟2017-06-02
- 8个省份扶贫成效显著 中央财政安排奖励32亿元2017-06-01
- 27岁女子没法领结婚证原因是什么?她9岁读初中?2017-05-31
- 最新每周头条 频道推荐
-
福州开通首条欧洲洲际航线2017-07-07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