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关于启用新版电梯使用标志与电梯安全公示牌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电梯使用标志》和电梯安全公示牌进行修订。新《电梯使用标志》将从4月1日起开始逐步更换,原标志同时停止使用,到2018年3月31日更换完毕。
《通知》要求,新装、改造或大修电梯在监督检验合格,在用电梯在定期检验合格后,由实施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打印《电梯使用标志》并核发给使用管理单位,由使用管理单位在电梯轿厢内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明显位置张贴。在此之前已核发且未到定期检验日期的《标志》仍然有效。
新版电梯安全公示牌内容除涵盖电梯使用标志、乘用安全注意事项、电梯维保公示等内容外,还新增了电梯保险标志与手机信号覆盖标志,该标志信息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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