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福建 福州 闽南 台湾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图库 视频
论坛 房产 创业 家居 旅游 健身 出国 交友 婚嫁 亲子

      福州探索共享单车共管新模式 政府多给地 企业更给力

      儿童医院附近划定了停车区域。记者 叶义斌摄

      遍布榕城大街小巷的共享单车不仅使用便捷,还能缓解交通拥堵、促进绿色出行。但随之而来的乱停放问题,给市民文明素质与部门管理带来了新考验。对此,市、区两级市容部门和企业已着手进行规范和整治。效果如何、市民还有哪些期待,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探访。

      调查:规范停车渐成共识

      在乌山西路人行道上,崭新的白线区域内画上了箭头标志,提示此处可以停放自行车。细心的市民发现,连日来,不少道路两侧多了新划的“两车”停放点,首批新划的停放区域约21处。

      昨日下午,陈小姐和朋友骑着共享单车来到三坊七巷附近。到达澳门路,他们找到路边的“两车”停放点,将车辆停在了白线区域内。“用APP开车锁的时候就看到了要规范停车的提示。所以到目的地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哪里有白色的划线区域。”陈小姐说。

      “我们在享受共享单车的便利时,也要为他人提供便利。”正在东街停车的市民游先生告诉记者,停车点多了也方便了,还有部门和企业派出的专人负责“归位”,停车乱象有所好转。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并非所有路段都设置了“两车”停放点。“下一步,我们将从主干道转入街巷和社区,实行‘应划尽划’,规划尽量多的停车区域。”鼓楼区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以奖惩促规范

      同时,记者也注意到共享单车停放仍存在不少问题。在乌山路市政府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一辆单车横跨停放,原本约1米宽的路面被完全占用;西岭互通附近有人将车挂在树上;八一七路附一医院路口2辆共享单车被随意丢弃在店门口,白线区域就在两米之外……

      “不规范停车的主要责任人是用户。划再多线,用户不配合也没用。”家住宝龙附近的吴先生碰到过数次共享单车停进小区的现象。他建议,企业可以通过一些奖惩手段约束用户。

      事实上,不少共享单车企业已在落实规范停车的奖惩措施了。永安行正在福州采集划线停车区域信息。“我们会采集各个停车区域的经纬度,以确定用户是否规范停车。对于规范停车的用户可能实行免费或加倍奖励,而不规范停车的用户如果达到一定次数就会被罚款。”这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工作将在两三个月内完成。

      Hello Bike相关负责人称,他们运用网格化管理,发现3次违停现象,会扣除用户的信用分,信用分低将影响骑行。

      摩拜单车同样也采用信用分机制,违停扣分并加倍收费,举报违停等行为还可得到相应奖励。

      政府与企业也在探索共同管理的合作新模式。Hello Bike、索天科技等多家企业将推出“虚拟车桩”。“我们愿配合政府,把规范的停车点显示在APP内,引导用户文明停车。”相关负责人说,“虚拟车桩”投用后,用户不在规定点位停车将无法锁车,也无法结束计费。

      鼓楼区市容局表示,鼓励并允许共享单车企业,把共享单车日常监管数据平台接入“片长制”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以便适时掌握单车数量和违停现象。

      市民:建议开放代管点

      据悉,市区现有非机动车的保有量约150万,市区已施划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仅容纳约11万辆。面对停车区供不应求的现状,不少网友建议,开放“两车”代管点。

      “东街附近就有很多两车代管点,建议开放给共享单车使用。”庄小姐每天下班回家都是先骑共享单车到东街口,然后再乘地铁回家。但离她最近的代管点需要交费,不接受共享单车“入驻”,她只能另寻地方停车。

      记者在海峡影城附近看到,有几辆共享单车“混入”了两车代收点。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说,车辆要停放在代管点都必须缴纳费用,这意味着将共享单车排除在外。

      庄小姐建议,企业可以与公安、市容部门协商,争取代管点为共享单车“开绿灯”。

      责任编辑:庄婷婷
      男子百万元买33吨“陨石” 向女友求婚
      九岁女孩学校遭“杖刑” 只因没写完作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海都微信
      海都微信
      海湃APP
      海湃APP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14 举报邮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戏频道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温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受骗上当,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7 海峡网(海峡都市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闽ICP备15008128号-2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编号:20070802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都市报(海峡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本站由速网科技提供CDN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