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1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福建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7608元,比上年增长8.7%。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4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9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
此外,2016年福建居民消费价格也比上年上涨1.7%,涨幅与上年持平。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5%。
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3.9%,医疗保健类上涨2.9%,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2%,居住类上涨0.7%,衣着类增长0.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6%。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